关于新学年推进教育系统帮扶困难学生工作的函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开展帮扶困难学生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上学年全系统共结对帮扶孤残学生835人,家庭困难学生1931人,学业困难学生2619人,切实做到教育为民、教育利民、教育惠民。新学年伊始,各单位要根据海教发〔2014〕15号文件精神(相关文件、方案见局办FTP,用户名密码均为:bgs),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明确帮扶责任。本轮帮扶的困难学生包括: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业困难学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帮扶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帮扶责任。县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师德建设考核的一部分,列入对各区镇教育助理、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年终考核。
2.做好起始年级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工作。因新学年学生入学、升学,需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起始年级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业困难学生的分类摸排、学段衔接和重新结对工作,并及时更新好结对名册,切实展开帮扶工作,急困难学生(家庭)之所急,做到应帮尽帮。
3.做好其他年级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对因升级且班科任教师发生变化的学业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结对,明确帮扶责任,正常开展帮扶,体现海安教师有教无类,大爱无疆的高尚师德和精神境界,树立海安人民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光辉形象。由教育行政干部和党员教师结对帮扶的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帮扶责任人不变;帮扶对象已经毕业的,原则上要从起始年级中进行增补。要在开学之初、中秋节前后开展一次上门帮扶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建议个人给予被帮扶者价值200元左右的资助(含衣物、文具、书籍等),让困难学生(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看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4.做好帮扶困难学生督查和情况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对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其中好的典型;要对结对帮扶的情况进行重新统计,以完职中、局直学校和各区镇为单位,填报《海安县教育系统帮扶困难学生工作情况汇总表》(附后),并在9月20日前将此汇总表(以单位为文件名)上传局办FTP(用户名和密码均为:bgs)“帮扶困难学生”文件夹。
特此函告
海安县教育局
2014年9月4日
附:
海安县教育系统帮扶困难学生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帮扶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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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类别 |
上学年结对数 |
本学年结对数 |
帮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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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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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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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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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典型事迹简录(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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