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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安全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表

发布时间:2012-10-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盖章)                                                    教育助理(签字)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组织领导10

1.建立全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制定本镇年度、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分)

领导组文件1分,年度、学期计划1分。

2.上级来文齐全。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及时落实相关要求。(3分)

文件不全扣0.5分。传达每缺一次扣1分,不落实每次扣1分。(查阅资料)

3.助理与镇、县局,与安监员、校园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制订安监员、校园长安全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办法。2分)

每缺一项扣1分。(查阅资料)

4.每月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讨布置安全工作。(3分)

全年少于10次,每次扣0.5分。(查阅资料)

队伍建设10

5.镇安全监督管理员认真履职,办公场所落实。3分)

查阅台帐资料、实地察看评分

6.组织校长、园长和学校安全干部进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2分)

全年少于4次,每次扣1分。(查阅资料)

7.重新调整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2分)

无镇党委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不得分

8.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中层安全机构,落实专兼职中层干部,明确职责。3分)

查看中层干部任用文件

日常监管10

9.校园安全纳入学校综合检查、视导等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2分)

查阅台帐资料评分

10.定期组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3分)

全年检查少于10次,每次扣0.5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0.5分。

11.按照县、镇统一部署,开展安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3分)

查阅专项行动相关资料

12.按时上报材料,执行季报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2分)

根据上报材料情况考核

学校管理40

13.学校安全管理实际状况

随机抽样按《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表(学校)》考核,按40%计入。

工作绩效30

14.积极创建省、市、县“平安校园”、“长安学校”“合格门卫室”等(14分)

省“平安校园”每校4分;市“长安学校” 每校3分,县“长安学校” 每校2分,其他单项安全集体表彰每校按同级1/2计分。“合格门卫室”达标率100%10分,每递减10%少得1分。未评为“市最安全学校”每校扣1分。

15.无安全事故发生(8分)

全年无安全事故8分。对安全事故处置不力每起扣2-4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

16.努力创新,形成特色品牌(8分)

安全管理经验(活动、征文、课件)在县、市、省以上交流、发表、获奖每件123分。县以上现场活动每次2分。县、市、省通报表扬每次123分,县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表(学校)

单位(盖章)                                                      校(园)长(签字)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一、组织领导15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分)。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有具体分管学校安全的校级领导(1分)。

2.设立中层安全科室,有专门办公场所,墙面布置规范(1分);有专(兼)职中层干部(1分)。

无正式文件不得分。

3.聘请公安司法部门同志兼任法制副校长(1分)。经常开展协调整治活动(1分)。

无正式文件、聘书扣1分;无经常性活动扣1分。

4.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1分),有安全工作专项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1分)。

5.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报表,按时参加县(镇)安全工作例会3分)

传达、贯彻、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5分;安全例会缺1次扣1分,代会或迟到每次扣0.5分。

6.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2分)

7.制订考核办法,与绩效考核挂钩2分)。

二、制度建设8

8.有一套严密、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3分),并不断修订完善(1分)。

9.安全管理制度在校内相关部位放大、张贴(2分)

10.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分)

三、日常管理32

11.每月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问题,部署安全工作,职校研究、落实校外实习生管理措施(2分)。

全年不少于10次,每缺1次扣0.5分。

12.重点要害部门(部位)档案信息齐全(1分)。每月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率和及时整改率达100%,有检查记录、整改方案及责任人、复查记录,对县督办隐患限期整改上报(2分)。

全年检查不少于10次,缺1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每起扣1分。

13.门卫室建设合格。建有专用门卫室,值班室(校园110、警务室)布置规范、整洁,实行来访人员电话联系、门卫转告较交制度,严格值班登记和来访登记;专职保安配备达标、持证率100%;技防设施标准化,正常运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处置。3分)。

无专用门卫室或值班室(校园110、警务室)布置不达标或封闭管理不严、记载不全`1分;专职保安配备、持证率不达标扣1分;技防不达标1

14.节假日、重要时段有领导带班和值班,有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到岗到位,职责落实,有记录(1分)。规模较大学校、寄宿制学校落实夜间巡校,有值班巡逻记录(1分)。

发现值班人员脱岗1次扣0.5

15.严格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迅速及时按照规定上报(1分)。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应吸取的教训和改进措施等书面上报(1分)。

未按规定报告每次扣0.5

16.定期检查鉴定校舍,及时维修,无危房;新建、改建校舍,验收合格后使用(1分)。教学、办公、生活区域不得混放汽、油、电等易燃、易爆危险源,不得对外出租(1分)。

17.食堂安全管理规范。食堂、小卖部门有《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上岗1分);食堂有防中毒、投毒措施建筑、设备与环境,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销售以及留样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1分)

18.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合格。建立防范火灾应急预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备,每层配备24只灭火器,楼道及拐角处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安全出口标志1分);学生宿舍值班有领导带班,配备专门男、女宿舍管理人员,实行住宿生晚点名、离校请假登记制度,有24小时值班记录,1分)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三、日常管理32

19.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1分)。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实行上学、放学错时、家长接送定位管理,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大门附近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学校和教师自备车停放和进出校门管理规范(1分)。

20.加强教学设备、器材和设施安全管理。各种仪器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财会室、贵重物品、剧毒药品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有专门保管人员,有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化学药品采购、运输、储藏、使用、销毁记录齐全;有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2分)。

21.严格电、水安全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经常检查,老化设备和线路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规范,电工持证上岗(1分)。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测水质(1分)。

22.加强消防工作。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专项行动每年两次以上(1分)。人群集中场所消防安全通道畅通(1分)。

23.电梯、货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有规定的各种证照,定期检验(1分)。上岗人员持证,并定期接受培训(1分)。

24.体育课、体育活动有安全防护措施,规范组织和管理(1分)。学生定期体检,健康档案完整齐全。(1分)

25.联合有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环境良好(1分);出租屋、租住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信息齐全,管理到位(1分)。

四、安全教育15

26.安全教育有专项计划、月度安排(1分),经费、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1分)。

27.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每月1次以上1分);年级、班级安全教育活动经常化1分);每学期组织学生自救、消防、地震疏散等预案演练1次以上1分)。

安全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每少1次扣0.5分。

28.安全教育内容全面。有计划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防艾兹病,中学生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对、防邪反邪等安全教育。(2分)

29.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征文、演讲、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2分)

3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模较大的学校有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或辅导(1分)。师生无严重心理不健康表现(1分)。

31.每学期开展教职工安全培训(1分);安全干部、安保人员每年参加专门培训1次以上(1分)。

32.师生安全常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知晓率达90%以上。(2分)

90%以下每低5%0.5分。

五、工作绩效30

33.积极创建省、市、县“平安校园”、“长安学校”、“合格门卫室”等(14分)

省“平安校园”4分;市“长安学校”3分,县“长安学校”2分,其他单项安全集体表彰按同级1/2计分。“合格门卫室”创建达标5分。未评为“市最安全学校”扣2分。

34.无安全事故发生(8分)

全年无安全事故8分。对安全事故处置不力每起扣2-4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

35.努力创新,形成特色品牌(8分)

安全管理经验(活动、征文、课件)在县、市、省以上交流、发表、获奖每件123分。县以上安全现场活动每次2分。县、市、省通报表扬每次123分,县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以上。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表(镇教办)

单位(盖章)                                               教育助理(签字)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组织部署20

1.上级来文齐全。(3分)

2.建立全镇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本镇年度、学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计划。(3分)

领导组文件1分,年度、学期计划1分。

3.助理与镇、县局,与安监员、校园长签订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责任状。制订安监员、校园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办法。3分)

文件不全扣1分。传达每缺一次扣1分,不落实每次扣1分。(查阅资料)

4.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及时落实相关要求。(6分)

查阅台帐资料评分

5.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化解校内外矛盾和纠纷,学校及周边秩序良好。5分)

全年联合整治少于2次,每次扣1分。存在问题扣2-3分。

学校管理50

6.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实际状况

随机抽样按《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表(学校)》考核,按50%计入。

工作绩效30

7.学校平安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 即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不发生师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影响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15分)

对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处置失当或处置不力每起扣3-5分。发生各类重大事件视情况每起扣10-15分。

8.积极开展创建活动。(15分)

提供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现场,在相关会议介绍经验,在相关媒体发表论文、经验介绍,获得奖励和表彰,视其级别及影响力,由考核组评定,每项2-5分。县以上通报、黄牌警告扣25分;无整改措施扣3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表(学校)

单位(盖章)                                                      校(园)长(签字)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50

组织

健全

5

1.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禁毒、反邪教领导小组健全。

2.学校安保处室、消防、调解、法制副校长等组织网络健全。

少一项扣1

上级

来文

5

上级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局、镇下发的综治、平安建设、维稳、安全管理、和谐建设、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的文件、简报、会议材料等)

少一项扣1

责任

落实

10

1.签订各类责任状(学校与县局或教办,学校与所在镇,学校与科室、班主任及教职工签订的综治安全责任书)。

2.签订住校生安全承诺书,校外住宿生安全承诺书。

少一项扣2

1.实施责任考核。

2.对发生重大问题或责任事故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主要、分管负责人述职报告、实绩档案齐全。

1.无考核资料扣2分;

2.未追究扣2分。

举措

扎实

10

1.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全年总结齐全;经费落实。

2.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部署研究工作(每季一次以上);

3.材料上报及时,学校收集齐全;

4.被通报、一票否决、平安摘牌的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1.计划总结不全扣1分;内容不全扣1分;

2.例会缺一次扣2分,无部署落实扣1分;

3.材料上报按县局统计计算。

4.县通报、黄牌警告扣25分;无整改措施扣4分。

台账

齐全

20

1.各项内容按要求及时记载;

2.领导签阅记载齐全;

3.所记内容与其他材料能相互印证。

1.记载不及时或缺项扣2-10分;

2.领导签阅不及时或不全扣2分;

3.内容与其他材料矛盾扣2-5分。

50

计划

总结

5

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无毒学校创建工作意见齐全。

缺一项扣1分(与综治计划合并的要有专项内容,题目要载明)

创建

活动

20

1.平安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资料齐全(推进活动资料,法制副校长等法制教育资料,治安防范教育讲稿、板报、幻灯,禁毒教育资料,反邪教、讲科学教育资料;其他宣传教育资料);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1.每缺一项扣2分;资料单薄或不具体扣2-10 分;

2.师生犯法犯罪行为每起扣5-10分;

3.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故或集访、越级上访每起扣5-10分。

安全

管理

15

见《海安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按考核得分折算

周边

治安

5

1.全面排查周边隐患、矛盾纠纷。

2.加强、配合周边治理工作。

1.无具体排查、上报资料扣2分;

2.未整治或配合整治,治理效果不好,仍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

和谐

校园

5

和谐校园创建有计划、总结、申报表、自评表

缺一项扣1

加分

为上级提供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现场,在相关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在相关媒体或简报上发表信息、论文、经验介绍的,获得奖励和表彰,视其影响力,由考核组评定,给予10分以内的加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表(镇教办)

单位(盖章)                                               教育助理(签字)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组织部署30

1.上级来文齐全。(3分)

2.建立全镇学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本镇“六五”普法规划、年度及学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分)

领导组文件1分,年度、学期计划1分。

3.助理与镇、县局,与安监员、校园长签订法治建设责任状。制订安监员、校园长法治建设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办法。3分)

文件不全扣1分。传达每缺一次扣1分,不落实每次扣1分。(查阅资料)

4.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及时落实相关要求。(6分)

查阅台帐资料评分

5.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校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每季专门学法不少于1次,每年学法考试不少于1次。(3分)

查阅台帐、学习笔记(教办人员、校园长)等。

6.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齐全。(3分)

7.实行政务公开。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其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认真处理提案、建议,接受民主评议。(3分)

8.台帐记载详实。(5分)

查阅台帐资料评分

学校管理40

9.学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状况

随机抽样按《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试行)》考核,按40%计入。

工作绩效30

10.创新工作。(15分)

已获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每校432分。学校、教师法治活动获奖(论文、课件)、会议交流,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承办县以上现场活动2-4分。不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好有关工作每次扣1-2分(按县局统计)。

11.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无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15分)

学校或教师被通报、受处分每起扣5分以上,有师生违法犯罪每起扣10分以上。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修订)

单位(盖章)                                                         校(园)长(签字)                    

项目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摘要

组织

领导

5

1.建立依法治校领导组,校长负责,一名副校长分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和人员。(1分)

组织机构不健全扣1分。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创建工作要求。(2分)

无创建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无创建内容扣1分。

 

 

3.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依法治校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有年度创建总结。(2分)

每季不足1次扣1分;无专项总结扣1分。

 

 

普法

教育

20

4.有“六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2分)

无计划扣1分,不符要求扣1分。

 

 

5.有学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专门学法不少于1次。(2分)

无学法制度扣1分,每少1次扣1分。

 

 

6.聘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3分)

无聘任文件、聘书扣1分。每学期讲座少于2次,每次扣1分;全年到校活动少于10次,每次扣0.5分。

 

 

7.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每季专门学法不少于1次,每年学法考试不少于1次。(3分)

学法每少1次扣1分,未组织考试扣2分。

 

 

8.按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核“五落实”。 (5分)

有一项不落实或不到位扣2分。

 

 

9.有法制宣传橱窗,教育形式多样(报告会、参观展览、观看录像等),认真组织12.4等法制宣传活动。(5分)

无宣传橱窗扣2分,活动少、效果不好扣2-5分。

 

 

制度

建设

10

10.按照《教育法》等法律要求,制定本校章程,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实施。(2分)

无学校章程扣2分。

 

 

11.制定与学校章程配套的行政、教育教学、教职工、学生及校园管理等规章制度,针对性、操作性强。(4分)

制度不完善扣2-6分。

 

 

12.多形式向师生宣传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落实到常规管理,内化为师生素质。(4分)

师生知晓率80%以下扣1分,知晓率60%2分。实施不到位扣2-4分。

 

 

规范

管理

20

13.实施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各个层面管理职能。根据党政议事规则,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2分)

领导班子不协调、管理层职责不明、决策不规范扣1-2分。

 

 

14.与教职工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2分)

未签订扣2分。无考核奖惩资料扣2分。

 

 

15.思想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不良行为(后进)学生教育、转化资料齐全。(2分)

守则和规范知晓率80%以下扣1分,60%以下扣2分。

 

 

16.落实素质教育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2分)

受到通报或查处的扣5分以上。

 

 

1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学籍管理规定,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发生,无流生。(2分)

受到通报或查处的扣5分以上。

 

 

18.依法从教,无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有偿家教行为。(2分)

受到通报或查处的扣5分以上。

 

 

19.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校园周边治理。(2分)

受通报或查处扣5分以上。周边存在隐患扣1-2分。

20.台帐记载及时,内容齐全。(6分)

视情况得分

民主管理10

21.实行校务公开,制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规范公开行为,校务公开橱窗和网上公开栏及时更新。(3分)

无方案、办法扣2分,不规范、不及时扣1-2分。

22.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其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认真处理提案、建议,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向教代会或教师大会述职,接受民主评议。(3分)

 

 

23.对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教职工关心学校管理,民主气氛浓厚。(2分)

 

 

24.增强与社区、家长联系,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并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2分)

 

 

法律

救济

5

25.成立民调组织,依法调解教职工中的各种纠纷。(3分)

 

 

26.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1分)

 

27.建立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有较好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成立法律咨询室,开展法律咨询。(1分)

 

 

工作

绩效

30

28.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师生团结和谐,师生员工对校园秩序满意率达90%以上。(10分)

80%以下扣2分,70%以下扣4分,60%以下扣6分。

 

 

29.全校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无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10分)

教师受处分每起扣5分以上,师生违法犯罪每起扣10分以上。

30.积极参加各级法制教育活动,完成部署和交办的各项工作。(10分)

已获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得432分。学校、教师法治活动获奖(论文、课件)、会议交流,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承办县以上现场活动2-4分。不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好有关工作每次扣1-2分(按县局统计)。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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