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此敬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请家长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时间,从5月3日起作息时间改为上午
7:30---10:45,下午2:00---4:40(中大班4:50)。
2.幼儿入园时,请家长将幼儿送到传达室接受晨检,幼儿独自进园(托班除外),家长如有事进园,必须佩戴接送卡进入园内。
3.幼儿在园时,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接走孩子的,要先与教师电话联系或由门卫人员通知老师,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
4.幼儿放学时,家长必须佩戴接送卡来接孩子。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如有事委托他人来接孩子的,必须先与老师电话联系。家长接送幼儿时严禁带宠物,以防吓着幼儿或咬伤幼儿。
5.下午放学后,请家长拉着幼儿的手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更不要让幼儿独自在园内玩耍。(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6.家长应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幼儿安全自护意识,提高幼儿安全防范能力。
敬请配合!
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20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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