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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1-09-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新学期的来临,您的孩子将开始全新的幼儿园生活。为了您的孩子在幼儿园生活得更快乐,更安全,为此敬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请家长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时间,上午:7:30-10:45,下午:2:00-4:50(小班4:40),详情请关注幼儿作息时间表。(张贴在传达室)

2.幼儿入园时,请家长将幼儿送到传达室接受晨检,中大班幼儿独自进园(小班、托班除外)。如有事进园,家长必须持接送卡进入园内。园内严禁吸烟。幼儿如生病须在家休息,并及时向老师请假,如是传染病必须凭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回园进班上课。幼儿生病康复后仍需带药来园服用的,请在晨检时登记,交保健医生保管、送服。

3.幼儿在园时,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接走孩子的,请事先与老师电话联系或由门卫保安通知老师,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

4.幼儿放学时,家长必须佩戴接送卡来接孩子。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如确有事委托他人来接孩子的,请先与老师电话联系。家长接送幼儿时严禁带宠物入园,以防吓着幼儿或咬伤幼儿。

5.下午放学后,请家长拉着幼儿的手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更不要让幼儿独自在园内玩。(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6.为了确保幼儿园门外交通畅通,请家长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线内,排放整齐(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凤山南路)。不购买大门口摊贩兜售的食品、玩具等,以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接送幼儿使用规范合格的交通工具,不结伴搭车,不乘坐黑车,途中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确保安全。

各位家长朋友们,家园双方共同携起手来,让孩子们开开心心入园、快快乐乐回家!

谢谢您的合作!

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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