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我园全体教职工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园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治园,依法从教。
二、提高保教质量。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大力实施“科研兴教”。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加强保教管理,认真实施幼儿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挪用幼儿伙食费,努力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教师管理。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违规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不强行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五、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涉及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确保困难家庭和残疾适龄儿童入园。
六、切实研究解决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各界来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恳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513—88815880,88165009
电子信箱:haqxh@sina.com
承诺单位 海安第一实验幼儿园_______________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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