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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中大街分部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3-08-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生时间

2013824827

其中,2425日招收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

如招生计划未满,827招收部分符合条件的本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外县市流动人口子女;如招生名额已满,则请另择他园。

二、招生对象

具有县城区户籍、房产并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的幼儿。

小班:2009912010831之间出生的幼儿。

托班:2010912010123130个月的幼儿。

三、招生区域

老通扬河以北、北通扬河以南、宁海北路以西、中坝北路以东区域。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交验:

1户口簿:幼儿必须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2房产证:须提供幼儿父母房产证(房产地址必须在服务区),如果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则幼儿、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证地址为准。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防疫接种证

此外:本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外县市流动人口子女,还需另外提供监护人居住证、租房协议、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等;

五、新生收费标准

按海价费[2009]65号文件精神执行,保育教育费每学期2000元。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20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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