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海安县教育局
海安县财政局
海教计〔2018〕号
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幼儿园、各区镇教办: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8〕142号)、《中共海安县委 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双六双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海委发〔2016〕11号)精神,现将2018年秋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是指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前教育儿童)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其中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优先资助)。
二、资助比例及标准
本次下达的是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以2018-201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依据,平均资助比例按在园儿童总数10%核定,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黄桥老区学校适当倾斜。其中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为平均每生每学期500元(详见附件1)。
三、办理程序
1.资助对象认定。
一是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认定。各幼儿园组织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家长提供相关《帮扶手册》、低保证明、孤儿或困境儿童等证明材料(海安市农办建档立卡库、民政局低保库等可查询到的学生,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孤儿或困境儿童由学校直接填报。),幼儿园审核后填写《海安市2018年秋季学期低收入家庭学前儿童名单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比对,经市农办、市民政局审核后盖章认定(上述工作已完成,详见附件2)。
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认定。家长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申请表》(附件3),各幼儿园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资助工作人员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也可邀请家长代表参加),根据市局下达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人数(附件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走访、评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2.资料报送和系统录入。各幼儿园于12月10日前将经幼儿园初审的申请表(附件3,审核盖章后退回)和汇总表(附件4,上报2份退回1份)报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将资助学生明细信息汇总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
3.资助费用发放。各幼儿园必须于2018年12月底前,根据经局资助中心审核批准的汇总表将资助经费汇入家长银行账户。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等低收入家庭要发放至家长现有的政府资助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资助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要让每位家长都知晓资助政策和政府资助经费的申请办理程序。
2.规范操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政府资助经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各园园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资助经费工作负全责。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的申请、审核、上报和发放等工作。要加强资格审查,受政府资助对象的确定一定要经过集体认真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要做到材料齐全,上报及时。
3.加强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政府资助档案管理。各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儿童专门档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申请审批表、情况汇总表及打卡发放凭证和资助工作情况等资料要分学期建档备查。二是加强对政府资助经费管理。各区镇、各幼儿园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实行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资助经费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并扣减市补助经费。
附件:1.海安市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名额经费指标分配表
2.海安市2018年秋季学期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明细表
3.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
4.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儿童情况汇总表
海安市教育局 海安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