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幼儿园2020年上浮保教费收费标准报备的通知
关于部分幼儿园2020年
上浮保教费收费标准报备的通知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市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2019〕109号)精神,2020年新学年开始,部分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的15%。现根据与市发改委、财政局沟通意见,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可以上浮保教费的幼儿园有12家,分别是: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长江路幼儿园、角斜镇中心幼儿园、李堡镇中心幼儿园、大公镇中心幼儿园、城东镇新生幼儿园、城东镇西场幼儿园、高新区明道幼儿园、高新区胡集幼儿园、曲塘镇中心幼儿园。
2.上浮标准。目前我市公办园城区和区镇省优质园基准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450元和400元,上浮后每生每月不超过516元和460元。
3.报备流程。相关幼儿园在15%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提出申请,填写《海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浮动报备表》(附件1)和《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上报表》(附件2),经市教体局审核,市发改委、财政局备案后,通过公示上墙、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公示结果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教体局汇总报市发改委。
3.新收费标准适用对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0年相关幼儿园上浮后的新标准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新生,在园老生仍按原入园时标准收取。
4.报送时间及要求。请相关幼儿园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准确填报。6月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海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浮动报备表、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上报表报送至教体局财务科202室,待我局初审后报发改委和财政局审核审批备案。
附件1.海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浮动报备表
附件2.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上报表
附件3.第一实验幼儿园上浮保育教育费申请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海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浮动报备表
申报时间:2020年6月2日
幼儿园名称(盖章) |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 |||||
地 址 | 海安镇黎明路25号 | |||||
办园等级 | ☐√省优质园 ☐市优质园 ☐市合格园 | |||||
主管部门 | 教育体育局 | 开办时间 | 199009 | 办学许可证号 | 3206041001 | |
负责人 | 钱昕虹 | 联系人 | 刘东 | 联系电话 | 13813799108 | |
现有班级数 | 31 | 在园幼儿数 | 1482 | 园舍面积 | 12464平方 | |
在职教师数 | 73 | 在职保育员数 | 32 | 其他员工数 | 22 | |
当前保教费标准 | 450元/生 . 月 | |||||
申请浮动保教费标准 | 516元/生 . 月 | |||||
其他收费标准 (元/生 . 月) | 托管费 |
| 伙食费 | 160元/生/月 | ||
寒暑假保教费 |
| 小托班保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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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 | ||||||
教育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价格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此申请表一式四份,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和幼儿园各保存一份,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2.各幼儿园请随表附报2019年成本测算资料。
3.保教费上浮调整,上浮后的新标准仅适用于新入学的新生,在园老生仍按开始入园时的老标准收取。
关于上浮保育教育费的申请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为江苏省首批现代化优质幼儿园,是专职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的公益性学校。2020年5月教职工127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63人,编外聘用64人,全园共计31个班级,在园学生1482人,占地面积11330平方(含中大街分园),建筑面积12431平方(含中大街分园),资产总值为575.5万元。
我园自创办以来,就定位于造福服务区人民,为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保育教育服务,实行低收费。随着教职工待遇和社会保障费的不断提高,加之我园对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幼儿园收费标准偏低,而年生均成本高达4498元/生,资金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
目前我园所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小班450元/生、月,中、大班400元/生、月。根据海发改【2019】109文件精神,我园特提出申请上浮2020年9月份新生的保育教育费,由450元/生、月上浮到516元/生、月,中、大班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标准不变,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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